11月14日晚,新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巡邏過程中,發現一輛貨車貨廂后門半開,在車燈的照射下隱約能看見有人坐在其中,民警立即將該車攔停檢查。
經清點,該車共拉載35人。駕駛人林某某稱,自己和車上人員都在戛灑鎮做工,想著這個時候已經沒有交警查車,為圖方便就讓大家坐在貨廂內一起回家。
民警依法對林某某的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、記3分,并責令其聯系其他車輛對貨廂內人員進行轉運。
交警提示:車輛貨廂僅為載物設計,沒有為人員乘坐設計的安全防護措施,遇到緊急制動或急轉彎時,搭乘人員易摔傷。如遇到交通事故,后果不堪設想。(玉溪日報通訊員 王俐)
編輯:劉燕 審核:楊雪